请“海上搜救中心”承担起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首问责任
【此事件发生前,大连有条船上的二副工作时从雷达桅上摔到罗经甲板上,立即求救,本是说派直升机,让船上准备接机,然而等到傍晚等来几个海关做检疫,二副的生命就在等待中失去。本文发出后,阅读量1.3万时,被删除了,他们不解决问题,擅长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删除也好,本方也是四平八稳的文章,发在这里留档吧】 上面录像是一位外籍船长由于轮机长生病吐血了,在著名的曹妃甸港得不到救治,多方求救未果,大发脾气引发轩然大波。相信很快该视频会和谐。但是外网上会流传开来,也许会给海员境遇的提升有些许帮助。 其实中国船长类似的呼救也有不少,大多港口都得到救治,但是个别港口不执行五部委规定,救治不及时,造成生命的丧失,最令人痛心的是大连港一个二副工作时,摔到罗经甲板,得不到救治,眼睁睁地看着他死亡。中国籍的船长、船员还不能呼吁多了, 说多了,老家 的派出所会打电话关注你发表了什么言论,发证的海事局也会表示关注 。 薛船长翻看了一下根椐《交通运输部 外交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看,首问责任在海上搜救中心,只要明确了首问责任,就不会出现船长救助时,老是被推诿等待政府同意,最终就是没有人对生命负责。 当然, 海上搜救中心归海事局领导,若造成重大国际影响,可追究海事局的首问责任,这样就会有人对生命负责了。 这是薛船长对五部委文件的理解,供决策者参考,作为解决此严重问题的一个思路。 =================================================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外事办、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指导疫情防控期间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期间,在船船员伤病情况处置 (一)中国籍船舶第一时间向航运公司报告,航运公司接报后应当及时报告我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同时可以按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