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禄和尚道不孤

 【如皋的道禄和尚,帮助了四百多位妈妈与四百多个孩子;如东的徐X盛凭借计划生育获得荣华富贵,位极封疆,最终遭到圈禁,67岁就客死在两江总督府治,他的大秘是如皋人,依旧在牢里。上海的南京化不可避免,也就是上海会和南京一样成为河南的殖民地】

江苏有两个相邻的县,如皋县与如东县,如东县面积大400平方公里(1477平方公里Vs1972平方公里), 改革开放初期两个县人口差不多,经过40年发展,两个县人口相差了近50万人(144万Vs 103万,实际更多)。拿两个县城来说,如皋县城深夜还很热闹,如东一到晚上则黑灯瞎火。如东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地方,没有之一

拿两个大爱之人与大恶之人就能很好地解释其中的差异,本文题头的视频即如皋的道禄和尚,帮助了四百多位妈妈与四百多个孩子,介绍道禄和尚的文章很多,有兴趣的可以搜索一下。如东的徐守盛是另一个极端,凭借计划生育获取了荣华富贵,当了封疆大吏,最终遭到圈禁,67岁就客死在两江总督府治,他的大秘是如皋人,依旧在牢里。

    善的基因是在如皋人潜意识里的,笔者小时候,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常有人来要饭,甚至过年时,有邻近省份的人摇着小船来挨家挨户要粮食,直到过完元宵才回去,我奶奶从来不肯让要饭的空手而去。很精明的爷爷也赞同奶奶的做法:人家受难时,你虐待了人家,人家记在心里,以后可能会报复你的。后来看了不少民国匪患的书籍,才理解,这也是生存的技巧。

1983年分田到户后,我11、2岁时,就要割麦子,一向节俭的妈妈吩咐不要割得太干净,当时也听不懂,后来明白了,是留给捡麦穗的老太婆的,这是传统的民间慈善方式。直到40岁后,才明白,“颗粒归仓”的背后是一定是饿殍遍野

如皋也有计划生育,而且1963年就有了,干部让笔者的父亲去把一户姓姚的男主人的抓过去结扎,他家已生了五个孩子了,父亲夜里偷偷把他放了,后来他家又生了两男一女,下面两个与笔者一起读书。不得不插一句,参与发明结扎的计划生育专家叫林巧稚,终身没生过孩子,她同时又是知名的产科医生,集恶魔和天使于一身。她和发明毒气室的科学家有相似之处,聪明才智用于毁灭人类

    笔者家是最早的计划生育受害者,1975年,为怀弟弟,做医生的父亲被勒令从医院回家26天,当时的政策是党员、干部不提倡生二胎、禁止三胎,父亲是党员,属于提倡之列, 谈不上违规,文革时代的干部很多是极左的。该院长后来调到别的单位,也试图用计划生育举报以挤走同僚,结果在如皋吃不开,断子绝孙的事情大多领导能躲则躲,不会轻易让你当枪使的。

到了1980年代,计划生育也有拆房牵牛,但做得没有如东、沙州(张家港)那么绝。在如皋独生子女是比较少的,1990年代,略有放松后,农村独女户可以生二胎,但不少人家第一个生了儿子后 ,还是会设法再生一个,真正的独生子女多是家里有人在国家单位上班的或者老实巴交的人家。

作为曾经的“大V”,维护海员权益与反计划生育一直是笔者始终坚持的。美国一半以上的孩子是未婚妈妈生的,中华文化圈包括日本、韩国、越南未婚生子尽管不多但逐渐为世人所接受,无论哪个国家,孩子都是宝贝的。在我国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然而前几年,别的国家人民都在帮助可怜的未婚妈妈时,中国的官员还在极尽刁难、迫害未婚妈妈为能事,甚至有向可怜的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事例。



笔者也参与了反计划生育的抗争,能打官司尽量打官司,以便能在法庭上阐述观点,并公之于众。下文是2016年11月16日浦东法院庭审纪实,旁听席坐满了,其中一位网友旁听后,写作了下文:

薛船长墓志铭———一个杠精点击阅读

笔者选择激烈对抗,申请陪审员回避,理由她是专业陪审员。后来到2017年,陪审员的规则就变了,陪审员出庭有次数限制了。不知道与我的抗争有没有关系,当时笔者还是大V,也许意见被体制内开明人士看到,引起重视,做了相应规范。若如此,哎,又断人财路了!

  现在未婚妈妈在上海没有障碍了,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栏可空白,报户口、入学都没问题了。下图为道禄和尚作为“父亲”,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


    唯一剩下领取生育保险,有朋友打了一审、二审,向上海高院申请再审,法官也认为她应该领取,但是仍旧判她败诉,同时建议她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但客气地表示法院没有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不能随便抗诉。

详见:上海一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起诉被驳,申请再审获高院受理点击阅读

多年前有厅级领导提醒笔者,民间影响行政决策只有两个途径,一是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或议案,另一个是行政诉讼,显然,如今的司法环境,后一个途径已关闭。但是问题在上海还是获得解决:


      据了解,领取生育保险金,还是要写个承诺书,比以前就是不肯给已大大进步了,离彻底解决仅一步之遥。

     从上海的法官的表现以及上海独生子女成为文化来看,上海的南京化不可避免,也就是上海会和南京一样成为河南的殖民地。洪杨之乱后,江南人口大量被屠戮,特别是洪杨盘据的江苏西南部人口损失惨重,河南人大量到江南地区垦殖,仅光山一个县就有100万人到江南、浙北垦殖,对!就是信阳事件中的信阳光山县!人不怕死,就怕不生,自古就有“家有千棺出,其家好兴旺”之说,死人多与家族兴旺是矛盾的统一。江苏西南部的耕种方式、妇女服饰为之改变,语言也完全成为北方言区。听听高淳话,再听听南京话,体会就更真切。高淳话一度在战场上起到战争大片“风语者”同样的效果。



 附录:上海生育保险金案16年11月16日浦东法院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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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官年轻、美丽的面庞。我无语,她或许没生过两个孩子,或许没有见识过别人养育两个以上孩子的艰辛,审这些案子,技术没问题,或许缺乏的是成熟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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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系争的问题早已解决,也不仅是解决个案,而是整个上海都得到解决,诚然是上海的官员开明,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通过行政诉讼影响行政决策的路径被堵死了】

我们交了很多年的五险一金,其中里面有一项生育保险,每个月都交,但是真正要领取时,有关部门就制造出太多障碍,(什么叫有关部门?详见:“部门”是什么东西)在人口严重老龄化的今天,上海的生育文化已被摧毁,年轻人鼓励生二孩也少有人肯生,连生育保险金都不让顺利领取,这是在走上一条自我灭亡之路,我不相信这是韩书记、杨市长、赵祝平人社局长治理下的上海。

 

  今天,又有一个朋友70岁的姐姐由于老年痴呆走失,遍发朋友圈求助,姐姐有个弟弟,真好!70年了,互相照顾

 

2016年11月16日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本不想写什么,但有二十多位网友以及一些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的学生参与了旁听,大多不是海运业内人士,我若不记述下来,对不起他们期待与支持。焦点很少,罗列如下几个:

 

1、人民陪审员回避

我知道上海的行政诉讼环境非常恶劣,只是为有关部门做背书,2015年上海市政府行政诉讼保持不败。实际情况是,我最近就撤了两回诉,一是告卫计委以未办准生证为由,不给办产检小卡,这是明显与《母婴保健法》相冲突的,硬判卫计委必败,所以要求我撤诉,居委会把手续送上门来的。另一次告交警,打到二审,交警总队眼见要败诉,要我撤诉。详见:“违章不处理无法年检?薛船长2014年就SAY NO!” (有兴趣可自行打捞)。

开庭前在走廊上见到两位被告,我说,想不到这案子会开庭,她们还满脸委屈地说,被人告了,没办法,一脸麻木不仁样,只能默默地说一句,可怜的小啰啰,但愿别作太多的恶

但是上海行政诉讼不知什么原因要求必须要求三位审判员开庭,鉴于目前的行政诉讼现状,人民陪审员都是摆设,法官也烦陪审员制度,多一道征求陪审员意见的程序,又不会听陪审员的。

中国对陪审员的任职要求是极低的,只要不是现职公检法人员,不是在职律师都可以做。我查得戴XX在上海海事法院做过陪审员,法庭上问她是不是专职陪审员,她说是的,这是位慈眉善目的阿姨,但还是马上申请她回避,理由就是她是专职陪审员,中国是不设专职陪审员的。审判长很不愿意,问了又问,申请吗?我坚持申请,只得休庭,然后驳回。

我知道,我可能会因此被上海的行政法庭列入黑名单,可能以后会与涉诉上访户类似待遇了。

其实,完善陪审员制度,是可以作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的,流于形式,实为可惜

2、未构成的焦点:被告席的身份

国家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我起诉的是上海人社局赵祝平局长,想至少也是个处长加一律师出庭,我问被告席是职务代理还是代理律师,回答全是代理人,当时还犯嘀咕,怎么没有行政首长出庭呢?签庭审记录时,发现被告席上两位都是上海社保局工作人员,可见其当庭撒谎。也就对后面其卑劣的行径就不奇怪了。

法官都走了,我无从申请对被告的撒谎进行惩戒,在别的任何国家,当庭撒谎,是犯罪的,难道我与两罪犯同庭(李怀侠、胡璎珞)

(注:其后的行政案件中,笔者一直关注出庭被告的身份,原因是一次在二中院庭审中,交警队出庭人有一位着便装,按规定公安局不允许请律师的,在法庭这样的场合,警察着装规定要着警服,当时我就想请法官训诫的,被律师按住了

3、唯一抗辩理由:不该告市人社局

人社局的两位唯一抗辩理由是,根椐政府分工的规定,市人社局不该管生育保险金的发放,应告下属区人社局社保中心。

有事情往下属身上推,我想这决不是赵祝平局长的本意他决不是这样的人!是手下人不请示,不汇报,让领导背黑锅!别说那么大的局长,任何一个有担当的领导,决不会把责任往下属身上推的

我当庭指出,要不你法院,要不你人社局踢皮球,把老百姓踢来踢去。行政案件立案难,真是难啊,我跑了四家法院才立上案,闸北法院踢到黄浦法院,网上一查,黄浦法院的立案庭在卢湾法院,跑过去,说是回到黄浦法院了,排了半天队,说是下半年改到浦东法院了。

初到闸北法院时,他们不想立案,请教了老法师后,说你这社保卡是上海市局发的,应告市局,我说你出不受理通知吧,他们出了个告知书,明确要我告上海市人社局。我是带着这告知书,在浦东法院才立上案的。

审判长问我,你知道这规定吗(应告区社保中心),我直截了当地说,我听法院的(闸北),没错!

我补充一句,我平常接触的是英美法,在我眼里法官就是神,审判长说,我们是大陆法系。望着她(郭寒娟)年轻、美丽的面庞。我无语,她或许没生过两个孩子,或许没有见识过别人养育两个以上孩子的艰辛,审这些案子,技术没问题,或许缺乏的是成熟的心智。

4、焦点:准生证

人社局的答辩意见里,有给我打电话的记录,明确要求我办准生证,方可领取生育保险金,我在电话里明确拒绝了。电话记录没问题,我认可。

  审判长问被告,原告是独生子女,符合再生育规定吗?被告果然拿出上海市的“办法”,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有卫计委发的准生证为前提条件。

审判长向被告要来了这“办法”,中国有数千个行政法规,规模之宏大,式样之齐全,内容之详尽,世界上别的所有国家的行政法规加起来也比不过,法官不了解行政法规规定的,不稀奇,我见过好多起了,说起来,老百姓要守法,法官都不懂那么复杂的行政法规,百姓如何守法!

我说,你这个“办法”的立法层次比较低了,本案根椐根椐《劳动法》第73条第5款,《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一条,以及2016年1月5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判决一点问题没有,当然也可以根椐这个“办法”判决我败诉,《立法法》闲置是目前的司法现状,我理解。审判长马上制止了我的发言,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在闸北、长宁、徐汇、二中院都打过行政官司,法庭上只要一提《立法法》法官马上就会制止

我指出,我很高兴地看到《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国的法律要求法院要查明事实的。当然审判长又讲了一通需要查明什么样的事实。我心里暗想,还真以为别人不敢把儿子带到你和你院长跟前让你们查明事实啊

5、焦点:对特殊儿童、企业家的保护

我当庭指出,被告人社局要求我去办准生证,一个途径就是对长子进行残疾鉴定,现在不是中世纪了,现在是文明的21世纪,现在没有残疾儿童!上海市残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民政局都没有要我们进行残疾儿童鉴定,都给了我们莫大的帮助,我家没有残疾儿童,我家只有阳光宝宝!儿童的可塑性很强的,也许发育起来,就能成为一个健康儿童呢!怎能早早地给他贴上一个残疾的标签呢?我向法庭以及被告出示了阳光宝宝卡,他们也许会明白,也许会仍旧活在中世纪!

  我是上海市某工商联执行委员,深深明白别的地方政府的服务水平比不过上海,这也是之所以来上海投资兴业的一个原因。但是要办准生证,就要有求于户籍地相关部门,现在办身份证、护照都不需要到户籍地去办了啊。你去求他办准生证,他的各种各样的要求就来了,如何保护企业家的权益呢!户籍地的行政服务若与上海一样好,我还来上海做什么!

我在最后陈述时说,对于残疾人家庭,下裁决时,要小心,我们家无所谓的,这案子胜诉、败诉关系不大,这样的孩子,应该是国家承担的,一般家庭承担不起的。同时希望法庭能执行《劳动法》第73条第5款,《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一条,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判令被告发放生育保险金。审判长表示理解。

我也完全理解,法院仅仅是国家众多部门中的一个,行政诉讼中,仅仅是对别的部门终审权的确认。

当然,谁要公然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全民共讨之!何况《孟子》有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党中央的文件与中国数千年来的传统价值是相吻合的。

一位旁听者说,也想生二胎,只是房子太小,还要换大房子,我说,对老婆四十岁以下的,我都鼓励再生一个的,香港人的房还没你的大呢,钱是死财,人是活财,死财有什么用!据我了解下来,上海的法院,很多年没有裁决过给付社会抚养费的,毕竟是严重老龄化的社会,对超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申请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有的。你生三个也不多啊。自古以来,哪有人嫌儿子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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