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挂国旗该如何处罚?

 

【国旗法有“不得倒挂”国旗的规定,海交法没有提及倒挂国旗,那倒挂国旗该适用国旗法还是海交法,有疑问吗?


海交法第96条罚款2-20万的规定让一些主管机会垂涎三尺!】



近日笔者了解到宁波海事局在2022年1月27日0940时发现对靠泊于大榭招商国际码头的的A轮(总吨17119,主机功率12050KW,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籍)进行船舶巡检时发现:该轮中国国旗倒挂。


经调查,宁波海事局依法决定对A轮船舶所有人C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对责任船长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


引用的法条为:


1.《海上交通安全法》第10条第1款


船舶依照有关船舶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取得国籍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停泊、作业。


2.《海上交通安全法》第33条第1款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海上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项


船舶或者海上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违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有关证书、文书,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二)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


5.《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11条第2项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船舶、海上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违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有关证书、文书,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12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二)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


宁波海事局擅长小违规大处罚,比如【老船长说海事】往江里撒泡尿,法律规定罚款3万元起丨海员之家  。


笔者认为宁波海事局的该判罚是值得商榷的,也容易对其他海事局竞相引用海交法第96条对于悬挂国旗问题进行2万到20万元的处罚,有的省海事局已对该处罚的合理性进行了确认,想必该省会全面铺开对同类问题的巨额处罚,对海交法的错误理解会严重侵犯世界各国船东以及船员的利益。


一、受处罚船东应当第一时间向中国船东协会反应,请中国船东协会询问交通部法制司,海交法第96条的立法原意是不是针对国旗悬挂不规范情形的,比如国旗法提及的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二、受处罚船东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保赔协会,船员过失造成的损失,保赔协会应当进行赔付,国旗悬挂不规范可能导致三万美元的损失,足以促使各保赔协会拿出解决办法,比如要求入会船舶航行到中国,安排专人看管中国国旗,被风刮得有任何破损必须马上发现,马上更换,耽误一分钟被人拍照拍到都可能会导致3万美元的罚款。


必要时还需要安排双人值班看管国旗,防止有人故意破坏,给船东制造损失。


三、该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宁波海事局发出的,受处罚船东应当向浙江海事局提请行政复议,复议答复中会写明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或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宁波海事局下属的海事处作出的处罚,不要直接诉讼,要向宁波海事局申请复议,然后根据复议答复中的要求在宁波海事法院或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总之一审在中级法院。


船东或保赔协会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宁波有非常优秀的行政诉讼律师袁裕来,行政诉讼环境全国最优秀。


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二审不服,要珍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就是法律,大家都遵照执行。


笔者有多个案子进入了高级法院,但迄今没有案子进入最高院。


(可以给小编留言,笔者愿意免费代拟二审与再审诉状)


四、受处罚船东或代理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船员玩忽职守或制造生产事故,将给船东造成3万美元的损失,我国对侵财类案件,数十年来执行的标准一直是一万元一年,如果是船员故意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五、通读海交法,笔者认为法条没有歧义,表述得非常清晰,对于适用第96条罚则的情形,仅限于未依法悬挂国旗。


并不针对国旗法提及的错误升挂或使用国旗的情形。


以及升旗升到错误位置、升旗稍晚、降旗稍早等情形,针对的是拒不悬挂国旗的情形,比如船上没有配备国旗,又没有第一时间向代理申请最早时间供船。


六、我们应注意到海交法第96条的四种情形是并列的,并且没有托底条款,也就是没有“等情形”的字样,这四条违法的情形都是比较严重的,船舶没有国旗与没有船名、船籍港、没有证书、没有足够配员并列是合理的。


不能将“依法”二字理解为《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 升挂、使用国旗”。


宁波海事局的处罚决定书中不知是否引用国旗法,若引用国旗法,也应适用国旗法的罚则,而不是海交法的罚则。


七、政治上海交法第33条与96条是针对台独,港独或者其他不承认中国主权的人,拒绝根据国旗法悬挂国旗,这时候应该处罚直至驱逐出境;


我们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扩大打击面,应当团结更多的群众。


八、虽然规定了可以对经营人,管理人,船东进行处罚,但对无责方的处罚并不一定有合理性,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大多会强调正确悬挂国旗,并写入管理手册中,如培训是充分的,那船舶经营人、管理人是无辜的。


每一个船员在上船前,都是由学校培训海事局考试发证的,如果这种责任也归咎于管理公司,那么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负责培训的学校和海事局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九、1991年制定的《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第九条船舶悬挂的中国国旗应当整洁,不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不得倒挂这应该是海事局根据国旗法制定的管理办法,不知宁波海事局的处罚是否引用了该法条,如果引用了,则应适用该法条的罚则,而不是海交法第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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